联系人:张小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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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问题内容】
股份公司迁出、迁入登记机关需提交什么材料?
【解答内容】
l、股份公司拟迁移至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的申请报告;(迁入的登记机关签注同意迁入的意见后,凭此意见到迁出的登记机关办理迁出档案,再到迁入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注册) 2、《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》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(本人签字); 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、被委托人的权限、委托期限; 3、股份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; 4、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或公司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。
注:公司由上级登记机关迁移至下级登记机关、因住所变更导致登记管辖变更迁移适用本规范。
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,应当提交原件,提交的资料应加盖公章,提交复印件的,应当注明“与原件一致”并由股份公司加盖公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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